我還蠻喜歡破鏡重圓這個梗的,看了文案也覺得故事應該蠻有趣,依書名來看應該是個癡情男人求前妻回頭的故事,誰知道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我這人有個壞習慣,看書喜歡從精彩的部份看起再決定要不要借──

男主角因懷疑女主角外遇而提出離婚,一頭霧水的女主角在哭求不成後兩人最後還是離婚了,隔了一段時間兩人因公事重逢,雙方都仍對對方留戀,似乎就要復合了...

說時遲那時快,在某個宴會場合女主角遇上之前向她告白但被她拒絕的老同學,兩人說說笑笑的模樣被男主角看到氣得他找女主角理論(關你啥事?),還指控兩人藕斷絲連。還說出當初離婚是因為友人跟男主角說親眼見到女主角和老同學進飯店,加上男主角自己親眼看見女主角與老同學擁抱,得證女主角外遇無誤(蓋章)!

女主角解釋完之後這位老兄還一副"既然是誤會那我們就復合吧"的大爺嘴臉,讓我直接end了,有沒有這麼糟糕的人啊?自我感覺會不會太良好了一點啊?女主角小姐這種男人妳還要嗎?

我相信答案是她要。

因為書只剩下最後約10~20頁,讓我完全不想看那個傢伙如何追回前妻,我想以這樣的篇幅大概沒有辦法滿足我想把男主角挫骨揚灰的想像,所以我就放過了自己和錢包,把它擺回書架上了。

結論:雖然沒有看到結局,但我相信結局應該是bad endin(對我來說),而且有點文不對題,我沒看到前夫哪裡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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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豬豬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